锦纶6切片反倾销将期终复审

 

  

  商务部发布公告,决定自4月22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。
  2月21日,中国大陆锦纶6切片产业申请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,并建议继续维持该反倾销措施。商务部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,决定立案调查。
  据了解,商务部于2010年4月20日发布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、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。实施期限自当年4月22日起5年。

文章摘编自:中国化工报



点击数:567  录入时间:2015/5/14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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